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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纳手术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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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7 15: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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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小儿麻痹后遗症手术治疗的目的在于预防和矫正已有的肢体畸形,重新分配肢体有用的肌肉力量,建立新的力量平衡,稳定瘫痪的关节,最大限度地恢复瘫痪肢体的功能。手术治疗具体条件可参考以下几方面: ① 患者发病2年以上,肢体肌肉瘫痪不再恢复者。 ② 肢体留有畸形、活动功能严重障碍,医生认为手术后能确有效果者。 ③ 年龄在6岁以上,能配合医生检查治疗和训练者。 ④ 需手术的肢体皮肤无破溃化脓等病变者。 ⑤ 患者和家属乐于接受多次手术和系统治疗,并有坚持到底的决心。 2.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在什么情况下不应该施行手术治疗? 在下情况下一般不宜采用手术治疗: ① 肢体瘫痪是均衡性的,没有畸形以及关节的不稳定。 ② 肢体瘫痪或者肢体畸形较轻,运动功能不受限制。 ③ 肢体虽然一长一短,但长短差在2厘米以内,不用手术方法即可补偿功能不良。 ④ 中、老年患者身体条件较弱,手术后功能恢复较差,手术与否要采取慎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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